•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8 10:42:54 股吧网页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21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9 号)的注册,进行
募集。《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生
效, 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截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
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
本基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
项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了《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9 月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3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港股通 50ETF 联接
基金代码 0121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37,063,715.44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
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目标 ETF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华
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ETF 的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
股通 50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中证港股通 50 指
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
跟踪。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
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
申购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对目标 ETF 进行
投资。 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
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债券投资策略;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8、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 50 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9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