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6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5日在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网站(http://www.sinvofund.com/)、《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
rc.gov.cn/fund)发布了《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
开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投票期间为
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17:00止的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
代码:012143、C类基金代码:012144,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
一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由于本
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该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详情请阅读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新沃内
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新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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