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8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0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
2021年9月9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沃内需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17:00止(纸
质投票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
平台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即截止至2022年10月29
日)。
4、表决票的提交
(1)纸质表决票的提交:可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如下地点。
收件人:新沃基金内需增长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联系地址:朝阳区安贞西里五区1号楼新华金融大厦5层519室新沃基金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翟子慧
联系电话:010-58290628
请在信封封面注明:“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
(2)非纸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非纸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的规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0月10日,即在2022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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