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06 月 11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6 月 1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安颐混合 A 基金代码 012111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02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
日期(若有)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 年 07 月 27 日
基金经理 陈大烨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07 月 10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其他(若有)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力争
投资目标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投资范围 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
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政
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
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3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超过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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