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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07 09:14:37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含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在直销渠道开
展赎回(含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含直销柜台、A加钱包 app、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等)赎回(含转换转出)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0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07 日,活动时间若有调整,届时将另行
公告。

二、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12111 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三、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含转换转出)上述适用基金的,其赎回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持有期限(Y) 原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率

T < 7 天 1.50% 1.500%

7 天 ≤ T < 30 天 0.75% 0.750%

30 天 ≤ T < 90 天 0.50% 0.375%

90 天 ≤ T < 180 天 0.50% 0.250%

180 天 ≤ T 0.00% 0.000%

2、优惠说明:

(1)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含转换转出)上述适用基金时收取,上述适用基金优惠前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 30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天但少于 90 天的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90 天但少于 180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
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含转换转出)上述适用基金,优惠期间优惠后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财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结束或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0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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