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稳健增利 4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稳健增利 4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稳健增利 4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稳健增利 4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稳健增利 4 个月债券,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2099、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2100)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
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5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代销
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在长江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长
江证券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长江证券的规定为准,长江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长江证券网站:www.95579.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4 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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