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长信颐和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20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公告依据 (FOF) 基金合同》、《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年12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颐和养老三年持有混合 长信颐和养老三年持有混合
(FOF)A (FOF)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095 01740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
注: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将另行公告。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颐和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属于养老目标基金,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本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投资者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满三年的对日起(含当日)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对于本基金申购的投资者份额,自该笔份额申购确认之日满三年的对日起(含当日)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
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2月7日起生效,对于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所得份
额的投资者,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4年12月9日。 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开放申
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1月21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Y 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11
月28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本基金日常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由于本基金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赎回费率设置为零。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 网上直销平台仅开通长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