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9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长信颐和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20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长信颐
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月2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1月21日
§2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颐和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属于养老目标基金,本基金每份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本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投资者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满三年的年度对应日(含当日)起
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对于本基金申购的投资者份额,自该笔份额申购确认之
日满三年的年度对应日起(含当日)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2月7日起生效,对于认购所得份额的投资者,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
为2024年12月7日。 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
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对该基
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
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将自2022年1月21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本基金日常业务的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
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
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