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8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9
天弘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8次分
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6 月 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基金主代码 01206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弘中
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天弘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
截止基准日 额净值(单位: 1.0105
基金的相关 人民币元 )
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 13,520,643.02
位: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0.094
/10 份基金份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3 年 6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6 月 1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
明 免收申购费。其红利按 2023 年 6 月 12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6 月 14 日起可以查询、
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
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
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 元(不含 1.00 元)
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 2023 年 6 月 12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