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券商
场内简称 券商 LOF
基金主代码 1606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74,991,655.53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
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
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
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
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
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
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
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
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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