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3 21:11:39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4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银行

场内简称 银行 LOF 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06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1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2,990,830.1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
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
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
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
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
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
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
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
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
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