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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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泰享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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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泰享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富国泰享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8 号)。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
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
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
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
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
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投
资者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若该日历月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
延至下一日。
3、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其中直销机构是指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代销机
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
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
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
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富国基金账号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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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
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
(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已在
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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