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1
中邮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五月
重要提示
1、中邮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2021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邮中债 1-5 年政策
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7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标的指数样本选取方法:
(1)债券种类:政策性银行债,包含扶贫专项债;不包含二级资本债、次级债。
(2)发行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上市地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托管余额/发行量:无限制。
(5)债券剩余期限:0.5 年-5 年(包含 0.5 年和 5 年)。
(6)债券币种:人民币。
(7)付息方式:附息式固定利率、利随本清。
(8)上市期限:无限制。
(9)含权债:不包含含权债。
(10)取价源: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为 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报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或交易所市场收盘价,再无则直接采用中债估值价格。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s://www.chinabond.com.cn/。
4、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以及其他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指数化投资相关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跟踪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券违约的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中债-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等,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2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2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3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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