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3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0 日
一、 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中信银行代销平台中信同业+将自 2023 年 4 月 3 日
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部分基金。
从 2023 年 4 月 3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同业+办理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
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中信同业+的相关规定。适用基金如下:
代码 产品名称
011973 新华中债 1-5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011974 新华中债 1-5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中信同业+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
中信同业+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基 金 产 品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仔 细 阅 读 刊 登 于 本 公 司 网 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
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https://ib.citicbank.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 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
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