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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农银汇理金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1

农银汇理金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11日
重要提示
1、农银汇理金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
于2021年3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974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8月15日,通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本
次募集期暂不开通直销网上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
资的境外法人。
5、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办
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网点和各代销机
构下属代销网点。
6、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将于开户申请日后的第二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
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认购金额不设级差。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8、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
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6月11日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
上的《农银汇理金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有关代销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
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2、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895599、021-
61095599)和当地代销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直销中心电话
(021-61095610),垂询认购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
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混合型基金。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
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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