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6 14:39:27 天天基金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招商基金许荣漫】供给收缩,光伏走出底部看什么信号?

近期光伏多家上市公司公布业绩预告,很多龙头公司出现大幅亏损,行业量价底部均已到来,走出底部需要什么信号?一起来看看。

近期光伏供给侧有哪些变化?

光伏供给端呈现总量增长显著放缓,各环节内部格局加速分化趋势,具备包括:新增扩产项目大幅减少;部分已公布、在建扩产项目出现取消,主要是跨界进入光伏领域的企业或非上市企业,预计建成投产时间的延迟,主要是原光伏行业内企业;存在技术迭代的产业链环节老技术加速退出,如电池片环节伴随TOPCon产能开出,老旧PERC产能陆续关停;各环节内市场集中度和开工率出现显著分化,订单向头部企业集中的趋势显著。

政策角度看,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中提到,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光伏协会召开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引导行业有序发展,行业供给端优化有望加速,具备先进技术的龙头企业有望进一步做大做强,加速尾部落后产能出清。

光伏需求、产业链价格等情况如何?

需求情况看,国内市场方面,由于分布式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政策预期的不确定性、以及集中式项目指标发放进度等因素,终端安装需求释放节奏略受影响,但1-4月累计新增装机在去年的高基数下仍同比增长24%,国内全年新增装机预期仍在两位数增长;

海外市场在光储成本大幅下降的驱动下持续释放需求潜力,除传统欧美市场以外,中东、南亚等新兴市场今年来需求爆发力亮眼,根据海关总署公布数据,1-5月电池组件累计出口128.4GW,同比+31%,其中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巴西、印尼等市场增速较高。

价格端来看,伴随硅料价格下跌,主产业链中下游环节跟跌利润率持续承压,预计伴随硅料停产面加大,硅料价格或有望逐步企稳,带动板块情绪企稳回升。

分布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有何意义?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文件提出:税收方面,落实符合规定的光伏发电企业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 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分布式光伏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能耗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 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2)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3)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港区、码头、机场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实现能装尽装,4)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5)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 部署,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6)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以各种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

在成本经济性已经非常显著的情况下,充分挖掘分布式光伏的潜在需求空间,同时通过一些列配套政策和要求提升投资方的开发积极性,有望对全国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求挖掘带来显著的示范效应

板块走出底部周期需达到什么条件?

需要产业供需两端的合力,以及市场情绪的总体修复,带动板块逐步走出底部区域。随着产业链价格底部持稳后观望需求的释放、国内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电价政策的落地及特高压/配网改造建设的提速、国际贸易政策影响及应对的逐步清晰,组件端排产、国内装机、组件出口有望重回增长轨道,市场对需求端的信心有望得到修复;供应端随着行业盈利承压、现金亏损的时间拉长,供给端出清有望持续加速,今年下半年以上信息有望得到更为明晰的信号。

如何看待板块后续的走势及节奏?

虽然供需两端的情况及基本面修复仍需时间,但当前板块从盈利水平、估值、机构持仓等都处于低位,伴随硅料亏损面的持续扩大,停产检修加速,短期供需重回平衡,带动价格触底修复,有望带来短期催化,随着主产业链产能出清和格局优化的推进,头部一体化组件企业、各环节优势企业、以及新技术相关链条有望逐渐进入布局的时间窗口。

 

#无人驾驶“火出圈”你看好吗?##萝卜快跑带火无人驾驶 你怎么看?##新能源迎重磅利好 你最看好哪个细分赛道?##市场热点解析#

$招商中证电池主题ETF联接A(OTCFUND|016019)$$招商中证电池主题ETF联接C(OTCFUND|016020)$$招商中证光伏产业指数A(OTCFUND|011966)$$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LOF)A(OTCFUND|161726)$$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LOF)C(OTCFUND|012417)$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上述观点、看法和思路根据截至当前情况判断做出,今后可能发生改变。对于以上引自证券公司等外部机构的观点或信息,不对该等观点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任何实质性的保证或承诺。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楼主暂未评论!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