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0
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19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
公告依据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8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29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币 13,011,786.55
标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 案(单位:人 民 币 元 0.1000
/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2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00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21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2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12月21日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12月22日
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下一个开放期可以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知》及 财税[2008]1号《关于 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 金 向 投 资
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 (即2023年12月20日15:00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