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22 08:10:24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2


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19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寿
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寿安保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1.0230

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23,252,851.84

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

0.1500

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50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

除息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2 年 12 月
明 23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
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下一个开放期可以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
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

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5:00 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

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