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7
中金新璟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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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中金新璟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申请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证监许可[2021]813 号文注册。
2、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 1) 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 3 个月或自每一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3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包括该日)至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
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 2) 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
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原则上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
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予以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
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
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
要求。
4、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兴业银行”),基金份额登记
机构为本公司。
5、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
时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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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是直销中心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指
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见本公告正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
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
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销售机
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9、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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