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08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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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6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7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0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5
五、清算与交割 ....................................................20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20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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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的募集申请于 2021 年 3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697 号文注
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基金登记机构
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
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 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安信证券等代销机构网点公开
发售,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
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公示,或
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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