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5 09:07:22 股吧网页版
天治天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5

天治天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天治天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九月

天治天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天治天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8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可以办理申购
与赎回等业务。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0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3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第八部分基金的暂停运作 ...... 40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2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 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4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 65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 70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 7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第十八部分侧袋机制 ...... 82
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 85
第二十部分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