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天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1
天治天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
重要提示
1、 天治天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20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
于准予天治天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48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9月15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
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6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
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6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
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
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
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要具备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
易账户(交易账户类型可以是指定银行卡、资金账户、存款账户等,以销售机构
要求为准)。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
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
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
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
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
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基金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
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的, 以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金额的规
定或相关公告为准。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
台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
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
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
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
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和直销中心) 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于《天治天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
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的《天治天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chinanature.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
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
售机构咨询。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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