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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7 07:55:22 股吧网页版
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7

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年6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18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5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年6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6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6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6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6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A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811 011812
该分级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 30-15: 00)。由于
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
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
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含申购
费)。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
100 万≤M<200 万 0.5%
2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注: M:申购金额;单位: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通过基金管理人 APP、网上交易(下称“网上直销”) 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申购费
率最低可享受 4 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
用的或低于 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请以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相关公告为准。
通过本公司直销指定方式(包含直销柜台以及网上直销的 APP 汇款方式)申购(不
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 基金申购费率按 1 折优惠, 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
购费率× 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 如发生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
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有期小于 30 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且小于
90 日的,赎回费用的 75%归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 90 日且小于 180 日的,赎回
费用的 50%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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