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9
格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6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格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格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7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格
公告依据 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
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格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 A 格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1775 011776
该份额类别基金是否开放赎
回、转换转出业务 是 是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 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起,基金管理
人开始办理赎回。对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而言,自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9 日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
业务。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 1 年的最短持有期限(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
致,不再重新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赎回不收取赎
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 话交易等),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 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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