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8
1
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
监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21】 226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
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
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基
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
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
括募集期利息)超过 2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
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
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
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2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
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
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都不
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
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7、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
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
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
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