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1 09:03:15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裕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1

国寿安保裕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裕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1年2月24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裕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64号)注册并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50%(其中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45%),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主体评级须在 AA+(含 AA+)以
上。主体评级为 AAA 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 50%-100%;主体评级为 AA+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具体评级机构名单以基金管理人确认为准)。如出现同一时间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或没有对应评级的信用债券,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以基金管理人的判断结果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特定投资标的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其他境外市场的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