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7 09:05:33 股吧网页版
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1、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华泰
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21 年 2 月 8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63 号)准予注册,并经 2024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2024]1206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自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6 日,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变更基金名称、运作方式、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估值方法、申购和赎回规则及赎回费率、自动终止条款等事项并相应修订法律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
日起生效。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等。

5、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准予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7、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8、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或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采……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