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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0 09:33:12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龙头优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原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0

易方达龙头优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原银行为销
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原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增加中原银
行为易方达龙头优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68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68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
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原银行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田力源

联系电话:0371-61910219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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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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