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鼎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鼎华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68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鼎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鼎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限制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限制申购及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3月10日
限制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万元) 100
限制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华夏鼎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3月10日,投资者可在本开放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本次开放期(2023年3月10日)对本基金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的合计申请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超过上述金额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有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本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发布的《华夏鼎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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