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目录
1、重要提示 ...... 1
1.1 重要提示 ...... 1
2、基金概况 ...... 2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3
4、财务报告 ...... 3
4.1 资产负债表 ...... 3
4.2 清算损益表 ...... 4
4.3 报表附注 ...... 4
5、清算情况 ...... 7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 9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10
6、备查文件目录 ......11
6.1 备查文件目录 ......11
6.2 存放地点 ......11
6.3 查阅方式 ......11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024 号《关于准予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
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起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
基金全称 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116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27 日
报告期末(2024 年 6 月 5 17,327,726.26 份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 A 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647 01164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 13,320,614.02 份 4,007,112.24 份
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市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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