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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5 07:41: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第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5


关于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

第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

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0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公告依据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3月19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3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3月1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3月19日

注:1)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根据2022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
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2月9日起暂停嘉实致明3个月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
作日,2024年3月19日(含该日)至2024年4月17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八个开
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交易所
以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标的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
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但
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
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以各销售机构
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
者累计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且不得变相规避50%
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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