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6
关于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
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0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公告依据 法律法规以及《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2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12月2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12月2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12月20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2022年
12月20日(含该日)至2023年1月17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
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
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放日
的申请处理。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
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
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份
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且不得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
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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