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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30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3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下属 C 类基金份额简称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C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15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 日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 9:30-15:00(投资人在 15:00 以后提出赎回
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各类基金份额,在销售机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0.01 份,账户最低保留份额为 0 份。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赎回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 1 年,在 1 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持有满 1 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0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
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贾亚莉、李沫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www.ubssd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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