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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21 10:26:46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
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鹏华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鹏华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改为券商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鹏华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
后,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并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对《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五、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 (2)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 (2)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 财产 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 人、基金托管人和证券经纪机构的 的保 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 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
管 入其固有财产。 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三)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 (三)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
和管理 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
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存款账 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存
户,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 款账户,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 计息。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
人制作、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 金托管人制作、保管和使用。本基

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 金除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以外的
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 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进 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
行。 益,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存款账
户进行。

(四)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金交 (四)基金证券账户、证券资金账
收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
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基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 金管理人以本基金名义在基金管
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理人选择的证券经纪机构营业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 点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证
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 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
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 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
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券交易资金清算,并与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证券交收 开立的托管账户建立第三方存管
账户、资金交收账户进行证券的超 关系。

卖或超买。 基金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的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 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即资金交 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
收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资金的结 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算。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
基金托管人处开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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