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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9 08:58:30 股吧网页版
鹏华民丰盈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9

  鹏华民丰盈和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民丰盈和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鹏华民丰盈和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39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
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
日指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起 6 个月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
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
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
3、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
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自 2021 年 03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03 月 26 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
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及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
或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7、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目标上限。但本基金募集总规模若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不含募集期利
息),本基金管理人可于当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开放式基
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开
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9、本基金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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