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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7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九泰久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jt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九泰久慧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
开,现发布《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九泰久慧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以通讯方式
组织召开了投票期间自2023年6月22日9:00至2023年7月6日17:00止的九泰久
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
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九泰久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由
于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
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九泰久慧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详情请查
阅本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发布的《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久慧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久慧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
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持续运作九泰久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仍为2023年6月21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至2024年1月4日17:00止
(纸质投票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
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
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期后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5日)。
4、表决票的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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