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5-28 07:19:25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8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通华财富” )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5月31日起,投资者可到上海

华财富办理如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海通华财富的

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方案

序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类型 费率优惠

1 鹏扬聚利六个月债券A 008501

鹏扬聚利六个月债券C 008502

2 鹏扬景沃六个月混合A 009064

鹏扬景沃六个月混合C 009065

3 鹏扬景恒六个月混合A 009130

鹏扬景恒六个月混合C 009131

4 鹏扬景合六个月混合 009266 申 购 、赎 回 、转 换 、 申购、定投申购费

5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A 009426 定期定额投资 (以 率 不 低 于1 折 。 适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C 009427 下简称“定 投 ”) 业 用于固定费率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