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2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量化新兴 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
公告
九泰量化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220 号文准予注册,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九泰量化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九泰量化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
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
投 资 人 欲 了 解 本 基 金 及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详 细 阅 读 刊 登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http://www.jt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中国证监会的注册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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