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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19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494、C类基金代码:01149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规则的议
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6日起至 2023年5月1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在本公告列明的送达地址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送达地址: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2楼
联系人:陈远芳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8895597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规则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4月24日,即2023年4月24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样本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
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 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
(2) 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
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授权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应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
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相关公告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
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 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
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3年4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17:00以前(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在本公告列明的送达
地址收到表决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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