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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30 11:31:01 股吧网页版
南华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30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华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
重要提示
南华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29日证监许
可【 2020】 3702号文准予注册,《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5
月20日生效。 2022年2月10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307号)准予变更注册。
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5日期间,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主要包括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估值方法等内容, 并同意将“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南华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合同修订事项已于2022年3月28日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表决生效。自2022年3月28日起,修订后的《南华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南华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 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投资国债期货衍生品的
特定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债、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持
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
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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