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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7
关于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
基金代码:01145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3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
规定。”截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若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后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了解相关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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