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30
创金合信瑞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瑞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证监许可[2020]2352 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将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
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公开发售。
5、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6、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前端认购费、前端申购费,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为 C 类基金份额。
7、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0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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