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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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07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4 月 7 日
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整基金费率方案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低至 0.70%。
二、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修订如下: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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