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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21
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10 月 17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4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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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7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备案后正
式成立。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及《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7 日 17:00 止(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2024 年 9 月 18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加
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9 月 19 日中国
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bbns.com)上的《中加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的下一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含)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清算期为 11 个工作日,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含)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含)止。由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观韬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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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观韬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4、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5、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前瞻性地判断不同金融资产的相对收益,完成大类资产配置。在
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精选个股,完成股票组合的构建,并通过运用久期策略、
期限结构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完成债券组合的构建。在严格的风险控制基础上,
力争实现长期稳健增值。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6、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ˣ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
益率ˣ80%。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8、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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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体: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4年9月19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资产总计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交税费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净资产:
实收基金
未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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