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或简称“议案”)。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7日17:00截止。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4年9月18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8月1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13,891,448.95份。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及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779,474.9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6.00%,达到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开会方式)的法定召开条件。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为:
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779,474.94份,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同意本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占参加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份额的100.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12,500元,合计19,5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终止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与基金财产清算的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将从2024年9月20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申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