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启动了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主代码:01142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3年10
月31日完成,修订后的《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3年10月31日起
生效。
关于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模式的有关事项,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0 月27日披
露的《关于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基金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将同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布,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将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对于本公告未
尽事宜,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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