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主代码:011427,以下简称“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模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
自2023年10月31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届时转换完成后,本基
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二、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因上述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本基金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本公告附
件。本次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审议。另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相关内容。
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时间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修订
后的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将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公布,并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
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
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协议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
室-49848 (集中办公区) 260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 ……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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