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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16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1 年 11 月 16 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第 1817 号《关于准予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11,263,145.5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4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
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1,288,109.4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4,963.9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已经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从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386
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基金份额总 709,402.52
额
最后运作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基金份额净 1.0867
值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精选股息率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
潜力较大的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
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
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
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
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公司,构建股票
投资组合。核心思路在于:1)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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