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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9 09:07:03 股吧网页版
富安达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9

富安达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〇二三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安达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02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9日正式生效。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在募集过程中(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成立运作后,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诺后续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根据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自2023年8月21日
生效)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宜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除上述事项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23年2月1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7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9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9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9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5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7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1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9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52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3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54

第一部分 绪言

《富安达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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