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2 09:07:03 股吧网页版
华宝安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2

华宝安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定期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宝安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证监许可【2020】
3285 号文批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安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到期日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6
六、基金的募集...... 18
七、基金的备案...... 1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0
九、基金的投资...... 30
十、基金的业绩...... 45
十一、基金的财产...... 46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47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53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4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6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57
十六、侧袋机制...... 63
十七、风险揭示...... 65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7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0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